2022年第二批市级监督检查共检查出产领域建筑节能保温材料产品10批次。
本次检查根据GB/T10801.1-2021《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EPS)等规范的要求,对绝热用模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产品的紧缩强度、尺度稳定性(%)、导热系数(平均温度25℃)、焚烧功能等项目进行了查验。
本次检查发现莱芜市格瑞特工贸有限公司、山东飞越新型建材科技有限公司2家出产的3批次产品不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不合格项目为导热系数、紧缩强度项目。
对本次检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出产者,济南市规范监督办理局已责成相关规范监督办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办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规范监督办理总局、山东省规范监督办理局、济南市规范监督办理局关于监督检查的有关法律法规做好后处理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