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国务院格外的重视跨境电子商务等外贸新业态发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加快培育外贸新动能,拓展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8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浙江省加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水平质量的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7年)》。为落实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要求,起草关于加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水平发展的行动方案及配套政策。
第一部分是目标要求。对照浙江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规模三年翻一番目标,到2026年底,全市跨境电子商务出口总量提升到1400亿元以上,较2024年翻一番。
第二部分是主要任务。最重要的包含市场主体量质提升、平台企业链主领航、基础设施提效扩容、生态服务赋能强基、发展要素优化提升五大行动24项举措。
一是市场主体量质提升行动,包括4项举措,分别是: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主体、推动“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带”融合发展、培育跨境电子商务知名品牌、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进口规模。
二是平台企业链主领航行动,包括5项举措,分别是:巩固平台集聚优势、发展“直播+平台经济+跨境电子商务”融合模式、推广人工智能技术应用、推进产业园区建设、打造行业交流合作平台。
三是基础设施提效扩容行动,包括3项举措,分别是:构建高效畅达物流网络、强化海外服务能力建设、发挥国企担当作用。
四是生态服务赋能强基行动,包括6项举措,分别是:完善综合服务体系、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优化人才教育培训机制、强化人才服务举措、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带领企业合规经营。
五是发展要素优化提升行动,包括6项举措,分别是:重塑跨境电子商务顶层设计、提升口岸通关能力、改善税收政策环境、优化跨境资金结算、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制定。
第三部分是保障措施。通过组织保障、协调联动、宣传发动“三个加强”,确保《行动方案》落地见效。
《政策措施》主要围绕跨境电子商务主体量质提升(3项)、平台创新集聚(2项)、基础设施提效扩容(2项)、生态服务赋能强基(6项)谋划13条具体举措,政策支持贯穿了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全链条、各环节,同时针对“最薄弱、最需要”的领域进行重点扶持。
一是推动市场主体量质提升。重点包括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梯度培育库,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深化与各大平台企业战略合作,支持引进全球平台企业在杭设立功能性机构,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金扶持。同时强化“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带”发展,推动更多主体通过跨境电子商务拓市场创品牌,市级予以资金支持。
二是推动平台产业创新集聚。重点包括鼓励“直播 + 平台 + 跨境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对专业直播机构和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组织跨境直播合作的,在网络设施建设、海外推广等方面的费用予以支持。支持加快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园专业化、规模化、品质化发展,对具有一定规模,为跨境电子商务提供一站式服务的示范引领园区给予资金支持。
三是推动基础设施提效扩容。重点包括支持国际航空货物运输企业助力跨境电商发展,优化国际新开航线支持政策,缩短资金兑付周期。支持市内港口、铁路货场与宁波舟山港、中欧班列进行资源协同,发展“跨境电子商务+多式联运”,提升货物集散能力。建立3000万“运力券”资金池,购买物流企业运力,单家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每年“运力券”申领最高100万元。
四是推动生态服务赋能强基。重点包括健全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财税咨询代理、人工智能赋能、第三方支付服务等专业服务机构发展,鼓励跨境服务商、行业社群、商协会等举办各类行业交流活动。优化人才培养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人才认定成为我市高层次人才,按政策享受相应待遇,推动外籍优秀跨境电子商务人才工作签证便利化,鼓励校企开展“政产学研”合作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杭跨贷”贸易融资。引导企业合规经营,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海外注册自有商标,通过国际认证,获得产品外观、发明等专利授权,维护海外合法权益等给予资金支持。
本《行动计划》所称的跨境电子商务,是指分属不同关境的交易主体,通过电子商务平台达成交易、进行电子支付结算,并通过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及异地仓储送达商品,从而完成交易的一种国际商业活动。
《关于加力推动跨境电子商务高质量发展培育外贸新动能的若干政策措施》将根据政策成效及国内外发展形势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