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长春的连日大雨让不少住在顶楼的住户愁苦不堪,房子被雨泡过,却不知道应该找谁解决。本报现在为您支招,让律师和物业告诉您,怎么样才能解决雨天家中漏水的问题。
最近,长春的连日大雨让不少住在顶楼的住户愁苦不堪,房子被雨泡过,却不知道应该找谁解决。本报现在为您支招,让律师和物业告诉您,怎么样才能解决雨天家中漏水的问题。
事件:孙女士家住东荣大路东荣家园小区,一到阴雨天气,孙女士就特别犯愁。“我家住在6楼,上面是一个小阁楼,楼上的防水没做好,现在一到下雨天,屋里面就全是水。”孙女士说,自家的房子买了近5年,入住的年没再次出现任意的毛病,其余的几年时间里,只要外面下雨,屋内一定会漏雨。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的时候也找过开发商,可开发商派人来用水泥简单弄一下就完事了。
记者来到孙女士家,看到棚顶各角都已经被阴湿,白灰墙面多数已经脱落,由于前几日雨大,地板也被泡了。“家中能用的盆都用上了,也不能每次下雨都用盆接呀!”孙女士无奈地说。
吉林大旭律师事务所王姝律师表示,根据《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规定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上的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修复费用和修复期间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根据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已经交付使用的房屋只要在保修期限内,开发商都有义务做维修,如果开发商不履行维修义务或者在业主正式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没有上门维修,那么,业主可以找第三人做维修,由此所产生的维修费用和给业主造成的损失都应当由开发商来承担。”王律师还表示,如果因为开发商故意拖延而超过保修期限,或者因为屡修屡坏、屡坏屡修而超过期限,由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购房者有权追溯。此时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证据,以便日后证明。
事件:张先生家住宽城区青岛路负7号的顶楼7楼,每到雨天家中就进水。“楼上刚刚做了暖房子工程,可现在一下雨就漏水,严重时窗户也跟着渗水。有些时候,我们家进水把楼下淹了,我还得去赔钱。屋顶是公共部分,他们不交钱维修,这钱也不能让我一个人花呀!”张先生无奈地说。
某物业李经理表示,对于小区内的公用部分、公用设施的维修、更新、改造,涉及一幢楼业主的,申请人需事先征询2/3以上业主的书面同意;涉及物管区域全体业主的,已经业主大会书面批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同意,
“公共维修金是由全体业主缴纳的,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正常的情况下由房地产行政主任机关来代管,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后,公共维修金就会划转到业委会,由业委会行使管理权利。”李经理说,要是不动用维修基金,业主只能自己花钱维修。
对于住户房子常常会出现的这些状况,王姝律师表示,住户除了利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利,还应该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尤其是对公共设施的维护,在出现一些明显的异常问题时,一定要及时与物业、社区沟通,尽快处理问题,防止问题出现更大的恶化状况。